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面向我区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五)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5年、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目前仍在岗的社区党组织书记;
(六)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推荐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填写《2024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镇(街道)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召开镇(街道)党(工)委会进行研究,提出推荐意见,报区工委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11月27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30-11:30,13:30-17:30)。
报名地点:中共威海市委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威海市文化西路288号火炬大厦507室)。
(二)资格审查。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对镇(街道)上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城市党建、社区工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意识、实践能力、组织协调、临场反应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设置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范围。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五、考察体检
由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区工委政法工作部(社会工作部)等部门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员所在镇(街道)、社区进行考察。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公告专题”。
招聘咨询电话:0631-5629211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附件:
中共威海市委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