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编办关于继续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4〕50号)和省人社厅省卫健委联合发文的《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3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林区卫健委拟招聘2024年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林区卫健委招聘订单定向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3名,分配到神农架林区乡镇卫生院所属村卫生室从事村医工作,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神农架林区户籍居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应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
6、林区卫健委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的订单定向大学生乡村医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8、卫健系统现有在编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神农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njrsj.gov.cn)以及神农架林区卫健委网站(http://wjw.snj.gov.cn/)、健康神农架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7日止。
2、报名地点:神农架林区卫健委人事科。咨询电话:0719-3337749。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
4、报名须知:本次招聘为定向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公告中的一个岗位。招聘中途出现岗位无人报名造成空缺的,不再调剂和补充选岗。报名须携带报名表2张(附件2)、本人2张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jpeg格式,30kb以下)、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张、与林区卫健委签约的培养协议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其他应聘材料。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提交的各项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填报虚假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1月27日后,不再接收报名。
(三)资格审查及其他事项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35周岁及以下,出生年月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若有)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前,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报考资格审查由林区卫健委基妇科负责。
3、其他事项: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依据为《湖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的专业目录。
三、招聘方式
1、招聘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此次招聘考试由林区卫健委组织实施,林区人社局和林区卫健委全程监督。
2、笔试:笔试为专业能力综合测试。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招聘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均为1:1。笔试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笔试成绩没有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为75分(含),面试成绩没有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6、时间地点:暂定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笔试,下午面试。若主管单位有其他原因需变更笔试和面试时间的,再另行通知考生。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卫健委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时对考生学习及工作经历、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报考资格复审等情况进行考察。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神农架人社局门户网、神农架卫健委门户网站、健康神农架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备案、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1、经林区卫健委审核并报林区人社局备案后,对拟聘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编制入编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3、本次招聘订单定向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是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一村一名大学生乡村医生”进一步稳固乡村医生队伍的定向招聘,卫健委将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纳入本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由属地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和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
4、订单定向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对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受聘人员交流、解除聘用合同空出的编制,定向用于后续年度订单定向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用编。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神农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njrsj.gov.cn)、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zhsnj.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笔面试成绩、拟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3337749 0719-3336916
监督举报电话:0719-3335263
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