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持续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奋进全国百强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经研究,2024年古蔺县事业单位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共34个岗位46人(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名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年龄:符合附件1确定的年龄条件。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12月16日。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古蔺县在编事业人员。
7.现役军人。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每位应试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本次考试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当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笔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6日18:00。请应试人员按照附件1中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打包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指定邮箱,打包发送的材料以“姓名+报考单位+岗位编码”为文件名(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古蔺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有关职(执)业、职称等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温馨提示: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截止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附件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5)岗位要求表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报名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及附件1报考条件结合报名表,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2024年12月17日12:00前,通过邮箱回复告知报考人员(如未收到初审结果反馈的,请于2024年12月17日18:00前主动联系附件1上招聘单位联系人)。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携带本公告明确的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本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资格证书等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下午14:30—18: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古蔺县迎宾大道865号人社大楼1楼)。
3.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个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替其参加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考核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发布的信息。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若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筛选;若考核方式仅为面试的,则再次组织面试筛选)。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未达到考核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时间和相关事项将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发布公告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公告。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综合考察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进入考察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进行审查,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所有岗位聘用后,在古蔺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要求
(一)涉及引才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者在《报名表》“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哄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考核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7211225(古蔺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830-7233950
附件: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