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职位及人员身份
(一)招聘人数:11名;
(二)招聘职位:那坡县农业农村局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9人、工勤人员2人;
(三)招聘人员身份:编外聘用人员。
三、工资福利计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21〕1号)一类岗位执行(除标注特殊岗位除外),工资2000元/月,政府代缴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那坡县常住户口的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3.年龄要求
(1)综合管理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2月9日至2006年12月9日出生);
(2)工勤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9日至2006年12月9日出生)。
4.学历及能力要求
(1)综合管理岗位:具有大专(含)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2)工勤岗位:具有中专(含)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
6.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的优先聘用:
(1)有C1驾驶证;
(2)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3)服务期满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员(原扶贫信息员);
(4)曾担任过村“两委”干部;
(5)其他从事过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经历的;
(6)执有电工操作证书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5.已被聘用为相关部门县聘临时工的。
(三)回避要求
在招聘工作中,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有下列关系之一者,必须实行回避: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等: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四、招聘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那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具体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那坡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那坡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776-6622496。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等证件的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和复印件一份及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
(二)笔试、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程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公示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那坡县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年(含试用期1个月),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解聘
1.年终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3.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附件:
那坡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