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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课堂多次举手后身亡 校方回应
发布时间:
2023/2/18 14:41:09
来源:
jian***
福州,男孩上课时身体不适,10分钟内7次举手向老师示意,可老师非但没带男孩去医务室,还让他再忍忍。结果男孩强忍到下课后摔倒昏迷,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父母得知消息悲痛欲绝,认为老师没能及时救助男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近日,男孩父母发帖称,他8岁的儿子小郭因为老师的冷漠和不重视,从而失去了生命!
据教室里的监控显示,事发当天,小郭像往常那样去学校上课。前面几节课正常。但到了
10点21分,小郭举手向老师示意说自己身体不舒服。
但老师在上课,没有意识到严重性,她只是站在讲台上让小郭等她先上完课再说。
可是小郭真的难受,他在大约10分钟的时间里,连续举手7次向老师示意!
但老师无视了小郭前面6次举手,她认为小郭会耽误她上课,甚至连给小郭父母打个电话也没有。
第7次小郭说难受,但老师还是让小郭再忍忍,说还有20分钟左右就下课了!
小郭没有办法,他只能趴在课桌上等待下课!
20多分钟后,也就是10点53分下课了,老师才搀扶着小郭走出教室,然后艰难地走下楼梯!
可是小郭身体很虚弱,老师说他在监控的死角,也就是在楼梯拐角处摔倒昏迷!
随后,孩子的父亲赶到学校,他拨打了120,将小郭送往医院。但小郭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课堂上是有监控的,走廊也有,唯独小郭摔倒的地方是监控死角,所以小郭父母质疑学校隐藏了完整的监控!
而老师在课堂上对小郭说的话,都是小郭父母从同学的口中了解到的!
事情发生以后,老师和学校的态度是极力辩解这事情和他们无关,是孩子本身有基础疾病。
但小郭的父母认为,就算小郭有基础疾病,但任课老师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冷漠,对小郭不够关心,没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才是导致小郭死亡的原因!
如果老师能早点送小郭去医院,小郭是不是就有活下来的希望了?
事发后,警方介入调查并调取了相关监控,认为校方并没有刻意删改监控!
而小郭父母把学校和老师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责任,目前二审还没判决!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这个老师太失职了,有违师德!不要说这么严重的病,就算是学生就是简单的肚子疼,头疼,也得及时给予回应,先安抚情绪,然后联系家长,如果有基础病,就得联系120救治。
也有网友说,家长有没有告诉老师孩子有基础病,如果没有,那老师也挺冤枉的!谁能想到孩子一个身体不舒服,就会这么严重啊?如果家长没说,那主要责任在家长,老师只是次责!
还有网友说,基础病如果及时就医是没问题的,可老师为自己的一堂课无视生命!
不管家长有没有告知老师孩子有基础病,孩子能在短时间内举七次手说明孩子已经难受得不能忍受了,分明就是老师耽误了孩子的最佳救治时间!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师和学校有没有责任呢?
《民法典》第1200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警方的调查结果是,孩子患有基础疾病,死亡原因与摔倒无关!
那么,孩子就是因为抢救不及时而导致的死亡,而老师无视孩子的7次救助,这显然没有尽到管理的义务!
所以,老师肯定要承担责任,但如果家长没有提前告知老师孩子有基础病,那家长自身也有过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侵权人自身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所以,二审的判决会视具体情况划分双方的责任,但老师肯定要负责的!
而老师是学校的员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单位员工在工作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单位先承担赔偿,再决定是否向员工追偿!
通过这件事,我们也要反思,我们从小教育孩子要听家长的话,听老师的话,以后还要听领导的话…,很少告诉孩子,要听正确的话,不正确的话可以反驳,可以不听!
而作为老师,除了教书还要育人,对孩子的关心怎么能少呢?你的孩子在课堂上这样难受,你会让他再忍一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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